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偶像劇或言情小說中,總是不乏這樣的情節:「雖然我跟B在一起,但心裡最愛的還是A。」
箇中原因百百種,有些是被提分手,想愛也無法繼續;有些是父母反對,只能黯然離別;有些是單戀與苦戀不成,只好退而求其次,跟「追得到」的對象在一起。
在這些個案裡,最後一種尤其讓人手足無措。當事人的苦惱乍聽起來很「不知足」,因為新感情也沒有不快樂,對方個性也沒有不好,就是「有點無聊」,沒多久就進入老夫老妻模式。他們一方面享受著新感情的安定,一方面又思念著以前刻骨銘心的愛情。
「是不是有時候,『最愛的』不會是在一起的那個;陪你走到最後的,是比較『適合』的那個?」我曾聽過很多人這樣哀傷地問道。
▲Photo:pinterest
可是實際上,感情陷入這樣為難的處境,很可能是忽略了兩個「心靈盲點」。
「最愛的那個,不是在一起的那個」心靈盲點一:沒有「喜歡」的適合,就只是湊合罷了
「愛情中的適合公式=價值觀的契合+喜歡的感覺」──《有些情傷過不了,是因為你還不夠懂自己》
有些人是因為追不到「喜歡的」,單身焦慮又太強烈,所以退而求其次,先跟一個「剛好及格」的對象在一起。對方其實沒有很吸引他,只是會聽我的話、會疼我、老實不偷吃,反正我也只是要「有個伴」,沒有很喜歡沒關係。他們以為這樣就是「適合」,但事實上,沒有喜歡的適合,就只是「湊合」罷了。
像這樣的關係,反而該檢視的是「我真的要因為怕寂寞,跟一個湊合的對象在一起嗎?」而不是一邊緬懷過去,一邊黯然地嘆息:「最愛的那個人,往往都不是在一起的那個。」
「最愛的那個,不是在一起的那個」心靈盲點二:把「愛情」跟「痛苦」畫上等號
另一種人的盲點,反而跟第一種很不一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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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大的差別是:他們其實也蠻喜歡新對象的。如果要說第一種人的伴侶是「剛好及格」的六十分,第二種人的伴侶,在他們心中大約也有八十分。
八十分,其實算很好的分數,他們相處起來很快樂,願意花時間陪伴彼此,願意傾聽對方,願意對對方好,也願意給彼此承諾和安全感,可是不知道為什麼,當事人還是會在午夜夢迴,或是多喝了兩杯之後,黯然神傷地跟閨蜜吐露:「其實我最愛的還是A。」
本來我百思不得其解,後來我才發現,這些案主都有一個共通盲點:錯把「過去的痛苦」當成「愛情」。
他們過去的感情幾乎都千瘡百孔,不是被劈腿,就是苦戀未果,讓他當小三,又明裡暗裡跟異性曖昧。總之讓在他們飽嘗不安全感之後,又揮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。
即使這些案主都知道對方是渣男(女),但遭受長期的關係折磨,心裡就烙下了「原來愛情是這種感覺」的印記。他們可能根本不知道,愛一個人其實不必這麼痛苦,因此遇到平靜而穩定,不吵不鬧不搞失蹤,不用他擔心不用他查勤的對象,他們腦中沒有「資料庫」,反而覺得這樣叫做「無聊」,而不是「愛情」,因此即使過得還不錯,卻心心念念曾經傷害他們的「最愛」,以為那個才叫做「愛」。
▲Photo:pinterest
你說,那要怎麼分辨這段關係,到底是屬於「剛好及格」型,還是「錯把痛苦當成愛」型呢?
我說:急不來,這需要觀察和時間。
一段「剛好及格」的愛情,首先滋養度是很低的,關係並不對等。你沒有興致了解他,他的功能也只是陪伴你,時間久了你只會越來越不喜歡對方,甚至覺得對方困住你,但又太怕寂寞,不敢不在一起。這樣的情況下,與其一直緬懷著「我最愛的人」,不如勇敢一點,起身去找一個「你真的愛又愛你的人」。
但如果懷疑自己只是「錯把過去的痛苦當成愛」,我們可以先等待一段時間,讓「痛苦=愛情」的記憶消退。這段過程中,因為你們的關係是滋養而對等的,能建立美好的回憶、深度的理解、彼此信賴的安全感,這時候,「痛苦=愛情」的價值觀就有可能逐漸瓦解,你能真心喜歡這段感情,而非「讓你痛苦」的那段感情。
說到底,「最愛的那個人,都不是走到最後的人」,或許是在提醒:我們心中有一道過去的感情傷口,等著我們去療癒。
作者資訊
我是柚子甜,是兩性作家也是心靈工作者,特別喜歡從靈性的角度看愛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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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性中有太多的東西,讓你誤以為是愛情《有些情傷過不了,是因為你還不夠懂自己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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